2011年6月中旬[1] ,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让给马云控股的另一家中国内资公司。这一转让让雅虎心有不甘。后马云回应支付宝股权转让不完美但是准确;7月29日,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1基本介绍编纂
评级机构Stifel Nicolaus的阐发师乔丹·若汉(Jordan Rohan)在一份研究笔记中暗示:“中国人民银行有可能将阻止外资控股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被一家中国国内的企业100%控股有助于获得所需牌照。”[3]
支付宝公司在昨日晚间发给网易科技的一份声明中进一步注释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拿到支付牌照,在2013年已经完成。央行关于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治理办法规定,要想拿到支付牌照,对公司的外资绝对控股情况有必然要求,支付宝此前接近70%的股权被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公司控制。[3]
若汉还认为这起重组将不利于雅虎,马云的谈判筹码则会显著增加。他写到:“未来投资者对雅虎的估值必需要去除支付宝部门”,“让我感到迷惑的是重组在相应条款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就进行了。雅虎治理层与阿里巴巴集团的矛盾曾经被广泛报道,最糟糕的情形可能是支付宝的交易量上涨,而淘宝的则下降,利润从阿里巴巴集团转向新公司。”[3]
2雅虎声明编纂
“假如说董事会不知道这个事情,我们静静就给办出去了,这事情有人会信吗?”马云这样说。[4]
2013年5月12日凌晨,雅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披露,为尽快取得一个非常主要的牌照,阿里巴巴集团对在线支付业务“支付宝”的所有权进行了调整,将由马云主要控制的一家中国公司来取得支付宝的全部股权。[4]
随后,支付宝发布声明证实该消息,称此举是为了达到《非金融机构支付治理办法的要求》,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
不外,雅虎也暗示,将继续与阿里巴巴合作,以庇护好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利益,三方正在进行协商,相信各方能够达成对所有股东都有利的协议。[4]
工商资料显示,通过2009年6月和2010年8月两次转让,支付宝的全资控股股东已经由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Alipay E-commerce Corp(注册于开曼群岛),变成了浙江阿里巴巴商务有限公司。[4]
3问题沟通编纂
2011年6月中旬[5] ,马云在香港举行的阿里巴巴股东大会上公开暗示,自央行关于支付政策的规定发布后,“董事会没有一次不参与讨论,我们必需保证公司健康成长。支付宝的问题还在讨论之中,我们不会违反股东的利益。现在是公说公有理,作为婆方的我们还没有说,因为事情还没有尘埃落定。”[6]
“和雅虎的事情我们比力失望,说话不算数,我对他们没信心,以后他们再要讨论什么,写清楚再和我们谈。”马云说。[6]
4马云回应编纂
马云则针对“董事会是否同意支付宝控制权转移”这一问题在媒体问答环节多次作出回应。据马云表
示,阿里巴巴董事会四名成员杨致远、孙正义、蔡崇信和马云在2011年前即最先讨论支付宝控制权问题。他披露,2008年杨致远就提到,关于支付宝要早点处理。它天天都在吃亏,假如淘宝不需要就关掉它;所以那时他全力撑持支付宝获得牌照。孙正义则对支付宝不感爱好,在每次提到支付宝时都说,我一分钟后就要走了。[7]
马云称,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在2009年7月24日形成纪要:授权治理层采纳办法获取支付牌照。这方面并没有正式的董事会决议,“五年来我们都是董事会纪要。成立淘宝也是我跟孙正义的君子协定。成立支付宝、阿里云,都是纪要”。[7]
但在具体转移过程中是否得到董事会许可,马云承认:“做出(控制权转让)协议的事雅虎董事和软银董事都知道。不是说他们不知道,而是没有达成协议。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第二天就要递交(支付牌照申请)陈述了,我能怎么办?”[7]
在评价本身做出的这一决定引起的争议时,马云暗示,当董事会、大股东不同意时,他作为CEO必需考虑到国家法律、用户和阿里的2.2万名员工。尽管这个决定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它是准确的。”[7]
5事件成果编纂
2011年7月29日晚,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今晚公布,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
协议内容包罗,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提供办事,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的控股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